代办卫生许可证5
发表时间:2021-04-26 11:00 一、办理对象 1.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住宿场所;2.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沐浴场所;3.理发店、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美甲店等美容美发场所;4.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咖啡馆、酒吧、茶座等文化娱乐场所;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文化交流场所;6.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购物场所;7.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公共交通等候场所。 办理条件 1、按建设项目设计认可书认可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相关卫生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经卫生培训合格。 4、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照明、水质、噪音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顾客用具用品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T205-2001;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符合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规范要求。 5、卫生功能间配置完善,具备通风排气、洗消、保洁等基本卫生设施。 6、符合其它有关规定。 二、所需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复印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6.从业人员的名单、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以及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8.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9.生产经营场地的合法使用证明,包括房产证、租房协议等 10.申请人授权委托协议书 要求:提供授权人、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授权委托书真实。 11.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