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保险常见问题解答4
发表时间:2021-08-06 09:35 珠海市社会保险普遍常见问题 1、本市现阶段已推行“一照一码”工商登记网规章制度,用人公司的《社保登记证》还需申请办理年检认证吗? 答:本市“一照一码”工商登记网规章制度已宣布执行,用人公司可不用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年检认证。 2、员工社会保险参停保及信息变动在什么单位申请办理? 答:2009年7月1日起,本市员工社会保险费由税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征收。因而,员工社会保险参停保、信息变动等有关业务流程已属于税收单位经营范围,由税收单位承担解决。税务代理电話12366。 3、因工作中变换终断养老保险缴费,终断期内是不是必须 补交养老保险? 答:终断未学生就业期内的养老保险如无客观事实劳务关系不可以申请办理补交,终断前后左右的养老保险缴费期限可总计测算。 4、如何上网查看社会保险缴费吗? 答:可根据关心“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平台或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局社保在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地址:(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按要求申请注册本人信息,登陆查看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状况。 5、员工在企业工作中期内应参保未参保,应当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费核准? 答:用人公司申请办理为员工补交应参保而未参保期内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下列原材料到个人社保经办人员组织申办: 1.《珠海市用人公司补交社会保险费申报单》。 2.企业经办人员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正本(企业经办人员为补交企业的法人代表、在职人员在参员工或补交员工自己,别的工作人员不可代办公司)。 3.下列所列各类原材料正本之一: 1.《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须含补交月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申请纪录)。 2.《就业登记证信息》(须加盖公共性就业服务单位即市人力资源与学生就业服务站或镇(街)人社厅所用章)。 3.人民检察院、审计部门、税收单位、执行社会保障监督的行政机关或关于劳动仲裁监察委员会出示的具备法律认可且能证实补交期内存有劳务关系的裁判文书。 6、员工养老保险交满十五年后还必须 再次参保吗? 答:员工养老保险总计缴费满十五年后,如未做到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且仍在企业学生就业的,须再次参保缴费。 7、在本市从业个人工商局运营的省内和省外户口工作人员,能够参保吗? 答:省内和省外户口无雇佣工人的个体户也可在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备案的经营地所在城市,以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真实身份参与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员工社会保险参停保、信息变动等有关业务流程所属税收单位,实际办理手续拨打热线电话12366。 8、在本市从业个人工商局运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港澳台地区住户,如何办理参保? 答:在本市从业个人工商局运营的港澳台地区住户,能够依照注册地址相关要求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在本市灵活就业人员且申请办理港澳台地区住户暂住证的港澳台地区住户,可到本市税收单位申请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热线电话12366。 9、港澳台地区住户在本市工作中,必须 参保吗? 答:被本市各种用人公司依规聘请、招收的港澳台地区住户理应依规参与五项基本上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保、工伤险、失业险和生育险)。由用人公司为其到税收单位申请参保,实际办理手续可资询税收单位,热线电话12366。 10、国内赴澳流动人口可在本市参与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国内赴澳流动人口能够灵活就业人员工作人员真实身份参与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办理手续可资询税收单位,热线电话12366或8841710(横琴税收单位)。 11、老外从总公司派遣来本市工作中,劳动合同书和薪水全是在海外签定和派发的。此类工作人员必须 申请办理参保办理手续吗? 答:依据《在我国地区学生就业的老外参与社会保险暂行规定》(我国人力资源局社保部令第十六号)第三条要求,在我国地区依规申请注册或是备案的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非营利性企业、慈善基金会、法律事务所、会计公司等机构(下列称用人公司)依规招收的老外,理应依规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保、工伤险、失业险和生育险,由用人公司和自己依照要求交纳社会保险费。除与我国签署社会保险多边或是多边合作协议书我国国藉的工作人员在我国地区学生就业的,其参与社会保险的方法依照协议书要求申请办理。实际办理手续可资询税收单位,热线电话12366。 12. 在本市参保的老外,护照签证变动后必须 申请办理信息变动? 答 :如护照签证有变动的,需去个人社保经办人员组织办护照信息备案办理备案,下岗再就业参保时要给予初次参保时的护照号等信息。 13、参保人做到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总计缴费期限没满15年,能够增加缴费吗? 答: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做到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总计缴费不够十五年的,能够在工资待遇领到地申请办理增加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执行(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增加缴费五年后仍不够十五年的,能够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14、当地户口工作人员在本市申办养老保险持续缴费的标准是啥? 答:当地户口工作人员做到法律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总计缴费不够十五年,工资待遇领到地 |